院属(本部)各部门:
为方便我院长期驻异地工作在职人员的住院就医,现为此类人员办理异地工作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人员范围:我院长期驻兰州之外工作地点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办理须知:
一、办理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需向人力资源处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异地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所在单位及本人各一份),要求书写工整、信息准确、印章齐备。可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2、本人《医疗保险证》。
二、入院备案
1、异地工作人员须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须在异地住院后5天之内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时由人力资源处出具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注明患者姓名、医保证编码、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异地就医原因、所患疾病、住院时间、所住医院名称及科室、床位号、护士办公室电话、主治医生等信息。
3、已经出院或经查无法核对患者住院情况的医保局不予受理。
三、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人员出院后1个月内持以下资料到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基金处核报住院医疗费用:
1、单位介绍信。
2、本人《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住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检查单、出院小结)。
4、医药费清单原件。
5、住院发票原件。
四、医保关系转移至异地后在兰州住院就医的,与医院结算时个人自付部分会多10%的费用。医保关系转移至异地一年后可办理变更指定医院、医保关系转回兰州等手续,每次变更时间需间隔一年。
五、联系人:陈红莲 电话:0931-4967622
人力资源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