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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院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14-12-29 | 文章来源:原创 | 【 【打印】

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2.在研究所工作2年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转正后算起);已享受国家或院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

3.夫妻双方均系我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同时申请公派留学。配偶学成回所后,方可申请;

4.自2015年起,凡申请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

二、报名登记时间及其他要求

1.有意申报院公派留学项目人员,先提交公派留学申请书纸质件一份(本人及室主任签字),按照附件中的示例完成(附件2),将为您开通ARP网上申报权限;

2.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时间为:2015116日—210日;

3.国外邀请函/信内容要求、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简介(院属单位)等详情见《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http://www.pe.cas.cn/jypx/gplx/201412/t20141224_4281308.html);

三、受理材料要求

1.填写附件中的公派汇总表,提交电子版(附件3);

2.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合作研究项目课题的前瞻性、创新性、工作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起草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提交《意见》的电子版;

3.国外邀请函/信复印件。

请将公派汇总表、《意见》电子版及国外邀请函/信复印件2015210日之前交到寒旱所人事教育处(科研6号楼0909办公室)。

联系人:穆超

联系电话:0931-4967519

邮箱:muchao@lzb.ac.cn

                               20141229

           
附件
· 附件1--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 附件2--公派留学申请书(示例).docx
· 附件3--公派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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