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http://www.pe.cas.cn/tzgg/201411/t20141119_4255510.html)和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43988dd354584badbeb2faf380d99859.shtml)的要求,现将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2.各类毕业生及博士后出站在研究所工作2年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转正后算起);在职博士、硕士毕业后工作2年及其以上;因工作需要调入的科研骨干,在研究所工作2年及其以上;已享受国家或院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
3.夫妻双方均系我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同时申请公派留学。配偶学成回所后,方可申请。
4.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受理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
三、受理材料要求
1.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办法有较大调整,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2.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打印报名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并提供《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word文档)。
4.国家留学网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dfd887f6afd541af87c3de46f104bbbe.shtml)
5.留学申请书按照附件中的示例完成(附件一)。
6.填写附件中的汇总表(附件二)。
请将申请书(室主任签字)、网上报名申请纸质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的纸质和电子版、汇总表的电子版,于2015年1月8日之前交到寒旱所人事教育处(科研6号楼0909办公室)。
四、重要说明及要求
1.自2015年起,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2.2015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申报时间已提前至当年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至2016年3月(即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
联系人:穆超
联系电话:0931-4967519
邮箱:muchao@lzb.ac.cn
人事教育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