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
接兰州分院通知,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2年9月9日-9月12日;
所内初评审时间:2013年9月16日下午,初评地点:6号楼九楼会议室
正式评审时间:2013年9月26日,地点:兰州分院机关一楼会议室。
二、名额分配:
1、联合学者项目推荐人选从所内现有“优青”中产生。
2、“重点及一般项目”每个研究室限推荐1项。申请人须经由研究室审核推荐。
3、博士项目按2013年青年基金立项评审排序前6的人员申报,由人教处通知本人。
4、资助地方在职博士生项目(必须为西部地区生源)可自由申报。
三、申报要求、申请项目经费:请参阅附件。
四、材料要求:
1、联合学者项目所内初评材料: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学者项目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7份、《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学者项目一览表》(电子版);《2013年度兰州片“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A3纸张见附件)一式15份。报告PPT电子版(报告时间15分钟)。
2、重点及一般项目所内初评材料: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A4纸张)一式7份及电子版,《2013年度“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A3纸张)一式15份,申请项目检索查新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附代表性论文或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申请单位及地方有关部门匹配项目经费的证明一式一份。报告PPT电子版(报告时间10分钟)。
3、西部博士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博士资助项目”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两份,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复印件,《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博士资助项目一览表》(电子版)。
4、在职地方博士生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在职博士生资助经费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两份,《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在职博士申请一览表》(电子版),与原单位签订的毕业后在原单位稳定工作三年以上的协议。
五、材料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档、报告用PPT请同时报送,请于9月12日前报人教处6#907,联系人:王向东,联系电话:4967650。
六、注意事项:
(一)、回避:凡有学生或亲属申报项目的,其导师和亲属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条件强调:
请认真阅读附件中相关条件及要求(此处对部分重要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1、年龄要求:重点及一般项目40岁以下,西部博士项目35岁以下。
2、其他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研以上;重点及一般项目须有5人以上结构合理的团队,必须有地方有关部门提供经费支持的证明,支持经费额度不低于中科院资助经费额度的20%;资助地方在职博士生项目申请者为西部生源的为地方培养的在职博士生。
3、资助地方在职博士生项目,须附与原单位签订毕业后回地方工作的协议(申报时签订);其他项目申请者(联合学者,一般及重点项目,西部博士项目)须与研究所签订协议(所内初评通知后签订,格式见所网首页>常用下载>人事管理>西部之光-西部之光一与研究所协议书)。
4、所有材料按要求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注意按要求选择打印纸张(请根据要求选择使用A3或A4纸张)
5、有关管理规定和文件请访问院人教网-办事指南-人才工作-区域性人才计划栏目,有关表格也可从人教网该栏目下载(或所网首页>常用下载>人事管理>西部之光)。《答辩项目简表见附件》
(三)、项目选题及合作者要求:
1、西部之光联合学者、一般及重点项目要求:除了项目的创新性等一般项目要求之外,要求应结合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其科研成果能够为促进社会经济发挥作用,具有应用性;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目标,既培养项目负责人,也培养团队其他成员包括地方合作人员。
2、联合学者项目,应有东部或海外优秀人才作为主要合作者,每年在研究所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3、一般及重点项目要求应有合作单位及合作单位提供经费支持,最好也能为合作单位培养人才(团队中有合作单位人员)。
人事教育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