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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公派留学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14-01-08 | 文章来源:原创 | 【 【打印】
     

一、请阅读《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点此阅读)

 

二、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及研究所补充规定,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研究所补充规定:

    1、进所工作满2年,自转正后或正式聘用日期算起;

      2、夫妻双方均系我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同时申请公派留学。配偶学成回所后,方可申请.

    

 

三、征求所在部门同意,并向研究所提出申报申请(样本可从此处下载:公派留学申请书(样本)

 

    向人教处受理此业务的人员提交上述申请书纸质件(由申请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取得在ARP在线填报申请的授权。

 

四、获得授权后,登录ARP,在人力资源模块进行在线申报信息录入,并提交。

  

  申报人员或负责公派留学项目的所级管理员可登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进入路径为:人力资源\人才项目\院公派留学\申报阶段\个人项目(或成组配套)\新建。

 

   

       注:可点击“UCLA访问学者项目介绍”页签查看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介绍。并在“个人项目申请填报”相应位置选择是否申请该项目。

五、填写申请公派留学人员信息一览表(点此下载),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合作研究项目课题的前瞻性、创新性、工作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起草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将申请公派留学人员信息一览表及《意见》的电子版一并发送人教处业务受理人员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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